一、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共五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2002;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6.《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008; 7.现行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8.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资料。 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执行第四册《市政管网工程》相应项目。 五、本册定额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为集中拌制,其他基层混合料拌合均为现场机械拌制。 六、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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