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土壤及岩石分类:土方分Ⅰ类土、Ⅱ类土、Ⅲ类土、Ⅳ类土;岩石是以普氏硬度表示,分为f=1.5~4,f=4~8,f=8~~12,f>12。
二、本章定额计量单位为自然方,如挖运松方,需乘以土石方的松方与自然方的折算系数,详见附录中土石方虚实方系数表。
三、土石方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
自然方:指未经开挖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石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压实后的土石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机械或人工开挖后松动过的土石方。
四、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m3时,按定额乘以系数1.10。
五、本定额不包括地下水位线以下施工时所发生的排水费用,也不包括自然积水的排除,如发生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取。
六、本定额是以地下水位线以上千土考虑的,如挖地下水位线以下湿土时,定额乘以系数1.15;湿土施工中需要铺设的垫板等按实计算;人工在挡土板支撑挖土的,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七、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0。
八、推土机、铲运机在挖方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施工时,铲运机乘以系数1.8,推土机乘以系数1.25。
九、装运含石量大于30%的土壤或经爆破后的软石,机械台班按装运Ⅳ类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1。
十、沟槽、基坑石方开挖中,已包括1.5m以内将石碴倒运到沟、坑上口地面1m以外。而一般石方开挖,则没有考虑此项传递用工。如需要传递时,按下表增加用工(综合工日)
单位:100m3自然方
十一、石方开挖其深度超过1.5m如需要传递石碴时,按下表增加传递用工(综合工日)。
十二、推土机推土石方上坡,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斜坡长度乘以下列系数作为该段运距。
十三、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需要放坡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如无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十四、基础施工中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下列处理。
1.毛石砌筑,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
2.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要支模板时,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
十五、沟槽、基坑石方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挖的坡面积乘以允许起挖厚度。允许超挖厚度:当f=1.5~8时为20cm,f=8~16时为15cm。
十六、石方开挖,按炮孔中无地下积水编制。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应另行计算。
十七、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槽长大于槽宽三倍,执行地槽定额,凡图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不属于上述条件者,按挖土方计算。
十八、自卸汽车运输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卸)方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其行驶道路均考虑为Ⅲ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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