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6-第二十章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非标设备制作指标
说 明
一、本指标作为冶金矿山井巷工程加工非标准设备的参考依据。
二、非标设备是指不定型的、不成系列的、加工制作单台或小批量的设备。
三、非标设备的制作费用由下列几项费用组成。
1.主要材料费:计价单位均以“元/t”表示。
计算公式=(元/t)×1/材料综合利用率(%)
(1)铸钢、铸铁、锻钢件均作为材料处理。
(2)非标设备重量按设计图纸计算的各种零部件净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t”。
2.加工费:包括直接参与加工制作设备人员的人工费、机械费、辅助费材料费。
计算公式=材料费(元/t)×加工费率(%)。
3.专用工具费:由(1+2)×专用工具费率计算,由制作单位包干使用。
4.车间管理费:由(1+2+3)×车间管理费率,由制作单位包干使用。
5.废品损耗=(1+2+3+4)×废品损耗率。
四、本指标未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进人制作费中。
1.电动机、减速器、汽缸等外购件的费用。
2.包括费用,如发生则按制作费的5%包干使用。
3.镀锌费用,如发生可按镀锌厂家价格计算。
4.探伤检查、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费用。
5.由承制工厂至安装现场之间的场外运杂费,如发生可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计算。
6.利润、劳动保险、税金等费用,根据加工单位属性按照规定另行计算。
五、计算公式:
A/B(1+C)(1+D)(1+E)(1+F)=G
其中:A-主材综合单价(元/t)
B-主材利用率(%)
C-加工费率(%)
D-专用工具费率(%)
E-车间管理费率(%)
F-废品损耗率(%)
G-加工设备费(元/t)
六、表中的主材综合单价是根据设备所含的各种钢材的种类及相应的比例加权平均取定的。在使用中如钢材价格变化较大,可按表中材质含量进行换算为A′;加工费率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市场价格(人工费、加工机械费、辅助材料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加工费率用C′表示。
C′=人工费率×人工调整系数+机械费率×机械调整系数+辅助材料费率×材料综合调整系数。
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A′-A+A/B(1+C′)(1+D)(1+E)(1+F)=G
表中钢材价格为:普通低碳钢综合价:3400元/t
45号碳素:4250元/t
无缝钢管:4980元/t
铸钢件:4850元/t
铸铁件:1800元/t
锻钢件:5500元/t
设备中的合金钢一律按4800元/t
材质符号:Q235A-普通低碳原钢材,包括板、棒、型,不包括管材。
45-原各种规格的20-45号钢原材,包括板、棒、型,不包括管材。
HT-各种牌号、重量规格的铸铁件。
ZG-优质碳素铸钢。
锻-普碳、优碳锻件。
合-合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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