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 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钢筋工程、措施项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市政新建、扩建工程,除另有说明外,通用于市政定额其它专业册。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008;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LD/T72.2-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设工程-钢筋工程》LD/T72.7-2008; 6.《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DYD15-2009; 7.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8.现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9.相关省、市的计价依据、自治区范围内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五、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方重心或弃方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方重 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项目
| 推土机、铲运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六、自行式铲运机增加45m转向距离。 七、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坑、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 混凝土管道
| 金属管道
| 构筑物
| 基础90°
| 基础>90°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250以上
| 70
| 60
| 50
|
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5cm。 八、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200mm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九、本册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十、本册定额子目中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或垃圾的场地占用费按相关规定计算。 十一、本册定额子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二、由于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构件方正,钢筋外形直方,市政工程的桥、排水井、管涵及其他构筑物由于受力要求,构件设计以圆、台、弧、梯、折形为主,钢筋外形弯、异,相比建筑物耗工多,若钢筋工程计价过程中,个别子目借用建筑工程定额时,人工、机械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25:但计算建筑面积的市政地下工程,钢筋按建筑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十三、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十四、现场钢筋水平运距包括在项目中,加工的钢筋由附属工厂至工地水平运输或现场钢筋水平运距超过150m的运距应另外计算,按钢筋水平运输子目执行。 十五、以设计地坪为界,±3.00m以内构筑物的钢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超过+3.00m的构筑物,±0.00以上部分钢筋全部计算垂直运输费;-3.00m以下的构筑物,±0.00以下部分钢筋全部计算垂直运输费。 十六、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中的钢筋工程均按本册定额执行。 十七、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执行本册定额“普通钢筋”相应子目(不含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平台费用),安放执行“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相应子目。 十八、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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